国家职业道德与守则
(基本要求)
一、职业道德:
热爱本职工作,坚定为社会做奉献的信念,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技能,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求助者建立平等友好的咨询关系。
二、职业守则:
(1) 心理咨询师不得因求助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因素歧视求助者;
(2) 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必须让求助者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点。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性以及求助者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3) 心理咨询师在对求助者进行工作时,应与求助者对工作的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的意见,必要时(如采用某些疗法)应与求助者达成书面协议;
(4) 心理咨询师与求助者之间不得产生和建立咨询外的任何关系;
(5) 当心理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合对某个求助者进行咨询时,应向求助者做出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另一为合适的心理咨询师或医师;
(6) 心理咨询师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摘自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